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翁牛特旗邮件处理共配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翁牛特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502-150426-89-01-180381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分公司,建设资金比例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占比30%、国家财政占比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翁牛特旗邮件处理共配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翁牛特旗乌丹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利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无偿划拨的地块作为邮政用地,建设赤峰市翁牛特旗邮件处理共配中心,核准建设总规模约2100平方米,其中:邮件处理共配中心约1800平方米,钢架结构;生产辅助用房约3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2.6工程计划投资额:743.5846万元。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3.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
3.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招标;
3.1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新标准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4.3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476-8288829,0512-58188511。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3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cfsggzyjyw/)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全宁路北段路东门牌号324号
联系人:郑海燕
电 话:13604763613
翁牛特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赤峰市翁牛特旗清泉路南段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田鹤
电 话:0476-6350827
监督单位:翁牛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赤峰市翁牛特旗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476-63406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刘红燕 窦明烜
联系电话:18247166418 13947106088